大衛愛德華茲

發佈於: 29/11/20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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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在穩定幣監管方面取得進展
By 發佈於: 29/11/2024
數字資產

根據中國法律,並不禁止人們擁有數位資產;然而,上海一家法院證實,限制仍然適用於企業。

上海松江人民法院法官孫傑在法院官方微信帳號上發表聲明,澄清個人持有比特幣根據中國法律並不違法。

傑聲稱,根據中國法律,數位資產被視為具有財產性質的虛擬商品。儘管如此,它們的使用仍受到嚴格控制,以避免金融犯罪危險和經濟幹擾。

「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投機活動不僅擾亂經濟金融秩序,還可能成為洗錢、非法集資、詐騙、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。」傑法官表示。

這種對投機活動的強硬立場導致了嚴格的規則。傑強調,該法案可能無法在財務損失時提供保護,並警告私人投資者註意比特幣投資的固有風險。

中國法律認為該判決不合法,該判決是由於兩家企業之間因代幣發行存在合約衝突而產生的。法院重申禁止代幣發行業務,並決定應償還所有商定的付款。

與數位資產錯綜複雜的關係

自2017年政府取締本地交易所和首次代幣發行(ICO)以來,中國對數位資產的監管態度發生了巨大變化。後來的政策禁止區塊獎勵挖礦,並要求礦工要么搬家,要么停止工作。

儘管有這些限制,中國對比特幣挖礦的影響仍在持續。 CryptoQuant的數據顯示,截至40月份,中國礦池超過全球比特幣挖礦算力的55%,佔所有挖礦活動的XNUMX%。

中國法院也做出了許多支持數位資產所有者產權的判決。例如,廈門一家法院最近裁定,數位資產作為財產受中國法律保護,從而驗證了該國圍繞加密貨幣的複雜法律環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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